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是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但实践中,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清、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现象依然突出,采购人主体责任为何“落”不下去?作为政府采购“大户”的公立高校采购有哪些特点,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中面临哪些困难呢?
公立高校采购用户分散 资金来源多样
西安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唐飞总结了公立高校采购的三大特点:一是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量大。科研仪器设备是高校科研不可或缺的主要工具,普遍具有高精尖的特性,专业化要求程度高,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性要求也高。二是公立高校采购用户分散。高校内部采购用户群体较多,既有各个职能部门和学院,也有各个承担项目的基层教师,专业水平存在差异。三是公立高校采购预算精准度不高。尤其受到科研任务不确定性和人才引进不确定性的影响,导致难以精准编制预算。
在中国人民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副主任杨敏看来,公立高校采购还具有资金来源多样化,管理复杂的特点。公立高校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科研经费、捐赠收入、银行贷款、教育发展基金等。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同时,公立高校采购时效性较强。多数情况下,项目一旦批复,便要求采购工作迅速展开并高效完成,对采购团队的高效执行能力与应急响应能力形成严峻考验。
采购需求管理的重视度不够 责任落实不到位
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直接决定了采购活动的方向和目标。只有明确了采购需求,才能确保采购标的符合项目要求。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采购需求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成为公立高校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
“正因为高校采购有其复杂性,因此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难度也较大。”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岳军说,高校采购需求一般由用户老师提出和实施,因高校采购的货物、服务类产品品类多、数量广,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众多,用户老师的专业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很难编制出合法、合规、合理的采购需求。
杨敏补充说,高校采购中重预算执行,轻采购需求及履约验收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采购需求制定、采购周期、风险防控等环节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由于高校采购涉及各部门间的联动协作,责任主体是一个群体,很难精准界定“谁采购,谁负责”主体责任范围,一旦采购出现问题,高校采购管理部门(即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或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等,以下统称为高校采购管理部门)往往成为了首要的 “背锅侠”。
“高校采购中,遇到采购结果不满意时,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采购过程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实际上忽略了采购前端,即采购需求管理的重要性。”唐飞也认为,高校采购实践中,对采购需求管理的重视度不够,处理履约验收纠纷的方法和手段也不多,一旦合同和验收环节出现问题,对采购人的救济保障缺失。